《以法之名》大结局烂尾了吗?得从两个层面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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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实角度,导演给大家拍了部爽剧,不算烂尾。
我们来看一下东平的成分,公检法一二把手都是黑恶势力的直接或间接保护伞。
甚至省里四大班子副职也是间接保护伞,江旭东的儿子江远与他们是一伙人,这意味着东平是铁板一块,针插不进,水泼不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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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海是东平数一数二的大企业,能搞矿业、KTV、集散中心,肯定也有人。
他们三两下就将其扳倒并定性为黑社会组织打成铁案,指导组下去调查,没查出什么关键信息反而江旭东三言两语就地解散,专案组重启案件,万海便死在了监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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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剧中也明里暗里的暗示了许多。
如果没有矿难这种惊动大领导的重大案件,舆情根本无法压住,这事就翻篇了。
多年后,该升官的升官,该洗白为著名企业家的成为著名企业家,一阵风过,什么痕迹也留不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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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说洪亮,岳父、小舅子、老婆全部涉案。
好友乔振兴枉死,李人骏深度参与,自己还背着冤假错案和舆情风波,这样人能进专案组吗?
即使进了,他能不是白手套吗?他能像洪亮一样不徇私情,坐看自家家破人亡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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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东平最贵的豪宅,里面住着东平一多半的体制内大小官员。
天龙集团又是当地经济支柱型企业,维系着万千家庭的生计,东平面临着转型,如此庞大又盘根结错的势力,轻易能倒吗?
真实情况是找几个人当替罪羊,大佬们暂避风头,然后接着奏乐接着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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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有人觉得夸大其词,以王大有变熊磊案为例。
此案并非杜撰,有原型,还不止一个,云南孙小果案,陕北“孙小果”案(郭二娃案),与王大有案几乎如出一辙。
他们是当地或省里查处的吗?不是,前者是因中央督导组,后者是因全国性的扫黑除恶。